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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10-06 11:26 字体:   打印 收藏 

关于印发《2013年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六医院人〔2013〕33号

各处科室:
  现将我院《2013年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务必将此通知及相关内容迅速传达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并遵照执行。

  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人事处
  2013年9月2日

2013年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卫生专业职称晋升评审工作,提高申报推荐工作质量,根据河北省卫生厅职改办《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厅2013年职称工作安排的通知》(冀卫职改办〔2013〕1号)和《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字〔2003〕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控制数量、确保质量”和“两控一停”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和聘任管理水平,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人才保证。
  二、评选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推荐范围: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和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
  4.符合国家和我省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评审条件:
  2013年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资格条件继续执行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07〕72号、73号、74号)以及我院《推荐申报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暂行)》(冀六医院院字〔2012〕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并符合其他有关申报条件。
  三、申报推荐工作组织
  (一)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栗克清
  副组长:王淑玲、赵林峰、南凤池、赵素银
  成  员:张  扬、李佳勋、赵洪卫、朱  娜
  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办公室主任:张  扬
  办公室成员:刘俊友、孙红卫、安  娜
  (二)申报推荐工作评审委员会:
  主 任 委 员:王淑玲
  副主任委员:赵素银
  委      员:刘  杰、刘 洁、杜 波、崔利军、孙  东、李玉欣、苏顺英、桑文华、刘卉兰、韩建生、文素荣、江芹普、张香云、袁  捷
  (三)申报推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1.学习和执行申报评审条件以及主管部门对职称晋升工作的要求,制定申报推荐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审核申报人员的资历和材料,并实施监督,对符合条件人员提交评审委员会评议。
  3.对评审评议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拟申报推荐人选。结合单位情况,不超过我省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4.对拟申报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5.解决申报推荐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四)申报推荐工作评审委员会职责:
  1.学习和掌握申报推荐评审条件,落实申报推荐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对申报人员的晋升资历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组织答辩与量化考核,择优向领导小组推荐申报人选。
  3.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申报高级职称时,不参加评审委员会工作。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资格审查。申报人员将相关材料原件(组卷材料的6-10项)交到人事处,并附一份科研奖励、论著、论文等信息电子版,进行资格审查和登记。科研成果奖励非第一完成人的,需提供“科研鉴定材料或报奖材料”。
  (二)述职与考核答辩。申报人员撰写工作总结,简述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是在本岗位上取得的成绩。考核采用笔试形式进行,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答辩在取得的科研成果及论文论著范围内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按申报护理副高、医疗副高、护理正高、医疗正高顺序进行。
  (三)量化测评。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述职答辩情况,参照我院《推荐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考核标准》,分别进行综合量化打分,确定每名申报人员的分值。
  (四)综合排序。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实际得分分别对申报正、副高职人员排序,确定今年申报推荐结果,推荐结果要由每名评审委员会成员确认签字。
  (五)确定人选。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审委员会提供的推荐结果,结合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合理、择优的原则,确定拟申报推荐人选。
  (六)公示。根据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文件精神,对拟申报推荐人选名单实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如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参评材料有异议,应署名用书面材料向人事处反映,以便按照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规定》(冀人发〔2003〕86号)进行严肃处理。
  五、组卷材料及报送
  经公示,确定的拟申报推荐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备齐一次性交人事处):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手工填写不许打印,人事处提供);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人事处填报);
  3.任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人事处提供);
  4.2010-2012年度考核表(人事处提供);
  5.继续教育材料复印件一份(到专业主管科室领取);
  6.有效期内的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合格证(原件、复印件两份),符合免试条件者到人事处填写《免试申请表》;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两份;
  8.论文、论著(包括封面、版权页及封底、有作者姓名的目录及论文正文)、科研奖励证书复印件两份;
  9.《城市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10.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一份(不少于1500字)。
  11.认真落实申报材料“双承诺”制度,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单位负责人和申报人员要亲笔签字,不按要求填写者不予参评。
  附件:1.2013年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推荐有关政策说明
  2.2013年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2013年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推荐有关政策说明
  一、学历:后取本科学历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取得中级资格7年以上。
  二、任职资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三、继续教育成绩列入必备条件。
  四、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论文作者均指第一作者。
  五、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免试事宜:
  (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的人员,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要再次参加同一级别(A级)考试时予以免试;
  (二)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计算机予以免试,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2010年职称古汉语(含医古文)考试成绩合格的,成绩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逾期自然失效。
  六、有关业绩成果问题:须取得科研奖励证书。申报科研奖励时,未参与论文写作者,在量化考核时不得分。
  七、按照关于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一年作为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必备条件的规定,相关人员必须提交《河北省城市医生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鉴定表》,否则,不得申报。
  八、省高级职称评委会答辩事宜:按有关通知执行。
  九、其它晋升条件按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