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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治背景下的和谐高效的高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机制研究*

2013-10-24 11:40 字体:   打印 收藏 

摘 要:对学生实行纪律处分是高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它既涉及学校依法实行纪律处分的管理,又涉及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在事件的界定、处理以及后续环节等过程中,容易出现“重结果、轻程序”的现象,如何在依法治校的框架下构建和谐的高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机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和谐高效 违纪处分 管理机制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招生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多样,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在新形势下,如何在依法治校的框架下构建和谐的高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机制具有十分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实施违纪处分的政策依据   (一)政策依据   目前,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对违纪学生实行违纪处分主要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以下简称《规定》)等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始终贯彻正当程序的原则,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告知、送达等程序义务,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管理公权,减少了学校处分行为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保障了学生的基本公民权。   (二)违纪类型   高校学生违纪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可从不同的角度予以划分:从违纪的程度来看,可分为一般性违纪和严重性违纪;从违纪的规模来看,可分为个体违纪和群体违纪;从违纪的范围来看,可分为校内违纪和校外违纪;从违纪的内容来看,又可分为学业违纪、日常行为违纪、品德违纪等。[1   二、高校在实施违纪处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现行的政策法规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虽确认了学校的处罚权,但对学校行使处罚权的程序没有作明确的规定,“重结果、轻程序”法制传统观念依然存在。教育部颁布的《规定》虽明确要求“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但因未涉及具体程序的规定,如没有明文规定符合法律精神的举报检举程序、调查认定程序、执行处理程序,没有对有效证据的范围进行规定,使其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   (一)调查事实不清,一些高校本着“从严管理”的思想,在没有查出学生违法、违纪、违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的情况下,草率做出处分决定。   (二)忽视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同时取证程序不当。由于先进技术不正当应用的负面效应,学生利用通信和电子等手段在考试中舞弊,给其后的违纪处理带来了障碍和困难。   (三)法治观念淡薄,不重视学生的申辩权。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处分学生的过程中,学校普遍只注重管理者单方面的意志,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取证,学生也没有机会陈述事实和进行必要的申辩。   (四)不考虑情节因素,导致处分失当。对学生进行处分时必须做到处分适当,使学生犯错误的情节和性质与处分的程度相当,即“过罚相当”。   (五)忽视送达程序,不履行告知义务。   三、高校在实施违纪处分中应有的改进及对策   从高等教育的根本目的来看,高校处分权与学生受教育权都是我国法律确认和保障的两项重要权利,高校与学生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我们应清楚地看到,在高等教育的管理实践中,两种权利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在法治的视野下建立健全的违纪处分机制   1.依法制定规章制度   从法理上讲,法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强调程序、规定程序和实施程序。要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健全高校的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违纪处理办法,要以爱护学生、教育学生为目的,切忌任意扩大或降低裁量权。   2.依法履行处分程序   实施处分前,学校的相关部门应依法履行“调查、听取、告知、申辩”等处分程序。即查明违纪事实、性质如何、危害程度,搜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特别是学生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3.建立健全听证制度   《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4.加强后续教育工作   近年来,由于后续教育工作的缺失,出现了不少学生在正当处分后,纠缠学校、离家出走或自杀自残的现象,后续教育不容忽视。   (二)在人本的关怀下构建和谐的处分解除制度   高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工作是高校学生日常管理的重要环节,我们必须认真面对高校处分权与学生受教育权这对矛盾共同体,依法构建和谐高效的高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机制,在严格履行处分程序的过程中,切实维护学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既要处分违纪行为,又要关心学生成长,使处分本身更多一些人文关怀,从而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   参考文献: [1]袁立.高校学生违纪的心理